各班级: 为扎实做好开学初研究生相关资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资助政策,认真排摸暑假期间学生意外变故情况 各班需积极宣传《温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温州大学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暂行办法》等相关资助政策(见附件1-2),确保每位研究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完成学业。 现开始申报暑假第二批临时困难补助工作,请各班全面掌握研究生暑假期间遭遇意外事故或疫情、台风、地震、泥石流、洪涝等灾害情况,组织好学生进行申请。请各班在9月24日前将《温州大学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3)、《温州大学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汇总表》(附件4)以及相关困难证明材料,纸质材料签字后交至商学院A229,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27920933@qq.com,主题标明“XX班暑期受灾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第二批)”。 二、通知生源地贷款学生相关信息填写工作 根据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手续办理的要求,学生在生源地办理完毕信用助学贷款后,需要高校在限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回执录入,请各班通知新老生务必在9月15日前在网上完成《温州大学研究生生源地贷款信息调查》的填写,链接如下: https://www.wjx.cn/vm/te3W8FL.aspx 如个别生源地贷款银行需学校盖章确认的,请自行于9月15日前至A229办公室。 三、积极做好新老生资助认定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教育、财政、人力社保部门分配学生资助名额和安排资助资金、贯彻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精准扶贫,根据《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参照《温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温大行政发[2020]37号)规定,请各班按时组织完成学生申请工作,再由学院牵头组织导师参与、学院审核认定、公示等资助认定流程,详见《温州大学研究生资助对象认定相关附件》(附件5)。经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学院将于10月10日前将《高校研究生资助认定统计表》(附件5)纸质版签字盖章送至研工部。 联系人:韩老师,电话:86680831(手机短号:665759)。 商学院学生科 2021月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