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5日是学雷锋日,也是体现志愿者服务奉献精神的日子。温州大学商学院“蓝经灵”志愿者服务队立足时政,首先在校内外开展了关于《浙江省志愿者服务条例》实施一周年的调查问卷。
《浙江省志愿者服务条例》是在去年的3月5日出台的,“蓝经灵”志愿者服务队为了更好、更加准确地调查此项条例的实施情况,提早做好了一份详细的问卷,并且制定了问卷调查三部曲,准备分别在校内、五马街和夏屋社区三处进行调查。就在3月5日下午,志愿者们冒着大雨,奔波在温州大学北校图书馆、教室、老师办公室和C区个别寝室等处,以下寝室,进教室,访老师等方式,通过多方面去推广这个有着特殊意义的节日。志愿者们秉承这个理念,深入到学生、老师当中,开展进一步的交流。
感动于青年志愿者无私的奉献行动,浙江省在08年3月5日出台的此项条例,为志愿者服务发展提供了保障,为志愿服务活动提供内在的动力。青年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需要全社会的重视和支持,政府以法律的形式提倡和规定,可以形成积极的社会导向,引起社会的广泛重视,促进这项高尚事业的全面发展。而我们作为志愿者,秉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内涵,更要以实际行动,把志愿者服务事业推向更高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