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温州大学“十三五”发展规划实施监测办法(试行)》(温大行政〔2016〕299号),为及时了解我校“十三五”规划实施进展情况,掌握规划目标任务的完成成效,保证学校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学校将开展“十三五”发展规划2017年度评估数据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采集分工
各部门根据评估的主要指标负责相应数据的采集,分工如下:
 
  
   序号  | 
   评估范围  | 
   责任单位  | 
  
  
   1  | 
   师资队伍建设相关数据  | 
   人事处  | 
  
  
   2  | 
   干部队伍建设相关数据  | 
   组织部  | 
  
  
   3  | 
   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相关数据  | 
   教务处、就业处、团委、成教学院  | 
  
  
   4  | 
   学科建设相关数据  | 
   研究生院、就业处  | 
  
  
   5  | 
   科学研究相关数据  | 
   科技处、人文社科处  | 
  
  
   6  | 
   国际化发展相关数据  | 
   外事处、国际教育学院、教务处  | 
  
  
   7  | 
   校园信息化建设相关数据  | 
   现教中心、图书馆  | 
  
  
   8  | 
   创业人才培养相关数据  | 
   创业学院  | 
  
 
各学院根据责任部门需要提供相应数据。
二、数据采集要求
学校根据《温州大学“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温大党委〔2016〕21号)和《温州大学“十三五”专项(专题)规划》(温大党委〔2016〕62号)的发展目标与主要任务,整理关键指标80项,指标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见附件一。每项指标数据都分四类:“十二五”基础、2020年预期目标、2016年完成情况(已公布)和2017年完成情况。对于2017年完成情况的数据采集,要求如下:
1.时点数据统计时间截止2017年12月31日,年度新增数据统计时间为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
2.每项指标备注中有要求附清单的,提交表格的同时另附清单;要求注明数据的,在表格中直接注明。
3.涉及多单位合作统计的指标,参与单位协助责任单位完成指标统计。
规划实施过程中,认为相关指标需要调整的,可向校“十三五”规划领导小组提出申请,领导小组同意后,经党委会讨论通过可修改。
三、数据采集时间
各有关单位务必于5月25日前完成数据采集,填报数据经部门负责人审签后报政策法规处一份,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发展规划处邮箱39940539@qq.com(联系人:陈爱,联系电话:773321,办公地址:行政楼813室)。
 
   附件:温州大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评估数据采集分解表
 
                                     温州大学“十三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