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教职工校外兼职创新创业行为,科学有序推进教学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维护学校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温州大学教职工兼职创新创业管理办法(试行)》(温大行政发〔2023〕124号,以下简称《兼职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度兼职取酬信息报送
按照《兼职管理办法》(附件1)第六条规定,请各单位收集本单位兼职创新创业人员2025年兼职取酬信息,并于2026年1月12日前,如实填写《2025年度温州大学教职工校外兼职创新创业取酬情况汇总表》(附件2)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报人事处备案。
二、日常兼职报批与备案管理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兼职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做好教职工校外兼职的日常报批与备案工作,加强相关材料整理归档。如有教职工兼职信息更新,或此前未向人事处备案的兼职信息,请尽快填写《温州大学教职工校外兼职创新创业审批表》(附件3)、《温州大学教职工校外公益性兼职审批表》(附件4)、《温州大学教职工兼职创新创业情况汇总表》(附件5)、《温州大学教职工公益性兼职情况汇总表》(附件6)并完成报送。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上述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人事处邮箱rsc@wzu.edu.cn,纸质版请提交南校区行政楼人事处人事科707B。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577-86599179。
附件1:关于印发《温州大学教职工兼职创新创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附件2:2025年度温州大学教职工校外兼职创新创业取酬情况汇总表
附件3:温州大学教职工校外兼职创新创业审批表
附件4:温州大学教职工校外公益性兼职审批表
附件5:温州大学教职工兼职创新创业情况汇总表
附件6:温州大学教职工公益性兼职情况汇总表
人事处(人才办公室)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