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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工作
研究生工作

关于申请2022年青山慈善基金会温州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的通知

作者:点击:日期:2022-11-14

为支持研究生资助对象顺利完成学业,引导和激励他们刻苦钻研、立志成才,青山慈善基金会拟对我校在科研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资助对象进行专项支持。现启动助学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及奖励标准

1、参评范围:申请人必须为入校后认定为资助对象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特别困难优先考虑。

2、奖励标准:我院拟推荐1个名额参与学校联评,每生5000元

二、参评条件

1、成绩要求:入校后各科成绩全部合格,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22级新生不做成绩考核)。

2、科研要求:在校期间科研表现能力突出者优先考虑,以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一作、学生二作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取得专利,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者在教学活动、社会实践、学科竞赛等相关专业领域取得校级及以上奖励等。

3、成果认定要求:本次用于申报的成果需为申请人研究生入学后获得,且第一署名单位需为温州大学。国内刊物以纸质见刊为准,国外刊物以网络见刊为准,其他奖励以获奖证书为准。

4、已获得青山研究生助学金者不可重复申报。

三、申请流程

1、学生申报:学生向学院申请,按要求规范填写并提交附件3、4、5,电子材料(附件3、4、5)于11月18日12点前发送至邮箱1315089230@qq.com;纸质材料(附件3、5)于11月18日16:30之前交至201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注意:申报人必须是资助对象认定在库的学生,特别困难和有科研成果者优先考虑,附件2内有三年资助对象认定名单。

2、学院评审:学院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提交至研工部。

3、学校审核、公示:研工部对受助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并在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青山慈善基金会。

4、青山慈善基金会审定、发放助学金:青山慈善基金会按照学生家庭经济、科研成果等情况审议决定资助名单,发放助学金。

四、其他要求

学生所报材料须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该生推荐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联系人:王老师 0577-86680952



商学院学工办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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