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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工作
研究生工作

关于开展2021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点击:日期:2021-03-31

根据省研究生教育学会《关于开展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的通知》,《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试行办法》(浙研教字第〔2019〕07号)文件要求,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引导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革故鼎新、追求卓越,持续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就我校开展关于2020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申报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申报对象

从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部门、个人,在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中形成的值得推广借鉴的教学案例,均可申请认定“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请各学院积极推荐申报。

已被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全国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认定的案例经申请,可直接认定为“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不受名额限制,需附上证明材料,并在汇总表备注中填写认定单位及认定时间。

二、申报材料及申报程序(需同时报送纸质版与电子版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通知)

1.报送纸质版材料:《案例说明书》一式二份;《作者授权书》(本人手签)一式一份;《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

2.报送电子版材料:《案例说明书》、《作者授权书》、《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其中案例说明书应为手签名后的扫描件,文件命名方式为:材料名称-单位-第一完成人(如:案例说明/作者授权书/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某某学院-姓名)。

3.请各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组织专家评审排序,择优向研究生院推荐,并将申报纸质版材料在2021年5月14日前报送研究生培养科,联系人:李小聪(650066、 86590691)。  

邮箱:libonny@wzu.edu.cn。逾期和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4.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报送省研究生教育学会。

 

 

研 究 生 院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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