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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工作
研究生工作

关于商学院2020年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作者:点击:日期:2020-11-06

各位师生:

为落实《关于2020年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让我院更多研究生参与科研创新研究根据《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2020修订)》(见附件1第2个文件)的相关规定,开展商学院2020年度研究生创新基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正式学籍的在校研究生(不含毕业班研究生)。

二、资助类型与经费

资助类型分为校拨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类。

(一)校拨经费项目:由学校按照名额统一评审,经费由学校下拨,每项资助3000元。鼓励学院对立项项目提供必要的配套资金和条件保证。

(二)自筹经费项目:原则上由二级学院进行资助(资助经费原则上从学院学科建设经费支出),学院本年度无额外经费时,由学生本人自筹。自筹经费项目的经费划拨原则上和校拨经费项目相同。

三、申报条件

(一)基金负责人为学正式学籍的在研究生(不含毕业班研究生);

(二)基金负责人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实施,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请;

(三)基金负责人每年只能申报一次创新基金,且参与项目不得超过2项,在原有负责项目完成前,不得申请新项目;

(四)基金申请项目及研究内容原则上应与基金负责人所在学位点的学科及研究方向一致,须有基金负责人主导师推荐意见,并承诺给予项目研究指导;

(五)创新基金提倡以项目组(成员6人以内)的方式申请,鼓励以研带本,有本校本科生参与的创新基金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项目管理

(一)按照《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2020修订)》进行项目管理,项目研究期限为1-2年。原则上基金的研究允许延期一次,延期到期后仍未结题,研究生院发文撤销其立项资格,校拨项目收回余下经费,并酌情核减所在学院下一轮的项目申报数。

(二)创新基金项目的研究成果至少达到以下1项才能验收合格:

1.以温州大学为第一单位,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在学校认可的2B级及以上期刊发表1篇或在3级期刊上发表2篇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论文。

2.以第一完成人(或团体前三)在省部级及以上学科竞赛等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活动中取得三等奖(含)及以上奖励。

3.以第一完成人获准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登记。

4.以第一完成人完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并被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采纳。

5.其他同等质量的科研成果。

时间进度

1.2020年11月17日15:00前,统一打包附件2《温州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报书》和附件3《商学院2020年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发送至学院研究生会邮箱WZU_SXY_YJSH@163.com,以负责人姓名和申报可以名称命名。

2.2020年11月18日-11月23日,学院根据学校要求对申报的创新基金项目进行初评,并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

温州大学商学

2020年11月6日

    商学院2020年研究生创新基金申报相关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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