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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群工作
党建通知

转: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党委[2010]77号)

作者:点击:日期:2011-08-31

党委各部门,各党总支(分党委):

民主评议党员是党内的一项基本制度,是新时期从严治党、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对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强化党员意识,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重大意义。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0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要求,认真对照我校创先争优活动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五个模范”优秀共产党员的要求和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公开承诺情况,客观评价党总支(分党委)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客观评价党总支(分党委)组织建设和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情况;客观评价师生党员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方面的情况。通过民主评议,弘扬党内正气,纯洁党员队伍,切实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我校创先争优活动持续深入开展。

二、评议范围

1.全体党员原则上应参加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支的民主评议。

2.对外出党员,所属党组织应提前通知其本人按期返回参加民主评议。对确实不能返回参加民主评议的,应由其本人寄回民主评议有关材料,由他人代读,参加评议。

3.受留党查看处分尚未恢复其党员权利的党员,也要参加民主评议,但不做组织鉴定。

4.预备党员要参加民主评议,但不定档次,对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不作组织讨论。

三、评议内容

民主评议党员着重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实现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学校发展服务。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为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3.是否牢固树立科学发展意识,积极参与创先争优活动,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学校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做到令行禁止,对党忠诚,不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其它歪曲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5.党员干部是否做到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教师党员是否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争做业务学习、爱岗敬业、服务师生、遵纪守法和弘扬正气的模范;学生党员是否做到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争做努力学习、自觉成才、服务同学、遵纪守法和弘扬正气的模范。

四、评议程序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党委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进行。评议前,党组织要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具体计划、时间、要求,并搞好动员。要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和校党委有关文件精神,就本年度尤其是创先争优活动以来个人在思想、学习、工作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创先进、争优秀、作表率的情况,特别是开展承诺践诺的情况,认真撰写总结材料。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召开会议进行评议。评议按以下步骤进行:

1、党员自述。由党员进行自我总结,对照五项评议内容,尤其是参加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承诺践诺的情况作出汇报,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2、党内党外评议。根据党员个人自述情况,组织党员相互进行评议。民主评议党员,可吸收一定数量群众代表参加,具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机关党支部可吸收全体工作人员参加。

3、支部书记点评。党支部书记要对党员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肯定党员创先争优“闪光言行”,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

4、组织审定。支委会对党内外评议的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格次对每名党员创先争优的表现给出认定,形成组织意见,向党员本人反馈。

民主评议结束后,要做好表彰奖励工作。对履行创先争优承诺好、先锋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经支部讨论通过,报上级党组织审核批准,进行通报表彰。支部要将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积极向上级党组织申报推荐,参与创先争优“闪光言行”展示评选。对不合格党员,要帮助其认清问题,妥善做好组织处置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工作程序。民主评议党员作为一项从严治党的重要任务,要在党委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做到领导到位、计划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程序到位,防止搞形式、走过场。

(二)讲究工作方法,提高评议质量。要改进评议的方式方法,严格评议程序,认真开展民主测评,广泛征求党内外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每个党员都要严格按照民主评议党员的具体内容,认真进行对照检查。要在党员个人自我评价的基础上,充分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把握评议标准,做好组织处理。评议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优秀的比例一般掌握在10%左右。民主评议优秀的党员要报校党委组织部统一公示,最后确定优秀党员名单。民主评议优秀的党员作为各级各类优秀党员和“创先争优闪光言行”评选和推荐的基础。民主评议中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要严格把握政策界限,既要坚持标准,严肃处置,又要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注意维护党员的合法权益。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2011年1月15日前结束。评议工作结束后,各党总支(分党委)要认真进行总结,总结参评党员数、优秀党员数、合格党员数、不合格党员数,并将评议工作的总结材料及相关表格(表格见附件,请自行下载,统一用16K纸双面打印)于2011年1月15日前报校党委组织部(南校区行政楼819室)。

附件:

1.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2.民主评议优秀党员登记表

3.民主评议不合格党员登记表

4.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

5.民主评议党员党内测评表

6.民主评议党员群众测评表

中共温州大学委员会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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