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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群工作
党建通知

关于做好商学院2022下半年发展对象确定和考察工作的通知

作者:点击:日期:2022-10-20

各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温州大学学生党员发展具体标准》(组发〔2020〕9号),为有序开展商学院2022下半年发展对象确定和考察工作,现通知如下:

1.培养考察期满一年且成绩排名前60%或成绩相较于上学期提升15%(研究生不作成绩要求)的入党积极分子向各党支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党支部汇总名单(附件1:入党积极分子推发展对象登记表);

2.各支部对参加评选的入党积极分子采取民主测评(见附件2)、群众座谈、查阅档案等途径进行考察,并依据《温州大学学生党员发展具体标准参考体系》(简称《参考体系》,见附件3)进行量化打分。

3.各支部112日前组织答辩会。参加评选的入党积极分子以PPT形式汇报培养考察期间在政治思想、专业学习、学生工作、日常生活中的表现和成果,时间约为5—8分钟。汇报结束后,由支部正式党员进行打分或者投票。

4.学生正式党员投票、《参考体系》打分、义工时间分别占比50%、40%、10%,并汇总(附件4:入党积极分子综合考核结果表),最终以支部发展计划人数的1:1.2比例确定拟发展对象,各支部填写《拟发展对象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5)于114上午10点前发送到邮箱785985507@qq.com(如各支部中有突出表现的入党积极分子,可重点推荐,在汇总名单上标注)。

5.学院党服将拟发展对象名单汇总,上报到学院党委,党委备案同意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6.发展对象参加发展对象培训班。发展对象培训班时间暂定11月中上旬,发展对象培训结业方能继续发展。

7.各支部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的政治审查,政审包括审查发展对象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的政治情况、与发展对象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通过查阅档案和其他相关材料、函调和外调,形成综合性政审意见。

8.其他说明

1)所有推荐名单进行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间内任何组织和个人可以向学院学生科反映推荐人情况。

2)22级新生(含专升本)、22级研究生新生第一学期原则上不推选。20级专硕最后一学期原则上不再推选;如确有需要,由党支部开会研究确定。原已经确立为发展对象的,但后因故放弃或者被取消发展对象资格的,不再重新推选。

3)相关附件材料

附件1:入党积极分子推发展对象登记表

附件2:发展对象民主测评表

附件3:《温州大学学生党员发展具体标准参考体系》

附件4:2022-2023学年第1学期入党积极分子综合考核结果表

附件5:2022-2023学年第1学期拟发展对象基本情况登记表

对以上发展对象确定和考察程序如有异议,请联系商学院学生科学生党建负责人聂海燕老师。电话:0577-86599353


                                   中共温州大学商学院委员会

0二年十月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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