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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 2020年温州市重大人才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转)

作者:点击:日期:2020-05-26

各学院、各部门:

    为加快推进我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工作,助力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2020年温州市重大人才工程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条件和奖励政策

(一)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

主要面向国内人才,申报人要求具有中国国籍,全职在校工作且2019年6月30日前来温工作。具体类别申报条件如下:

1.杰出人才。每批10名左右。申报条件:拥有创造性研究成果或有重大发明创造,学术、技术水平处于我市领先,达到国内、省内一流水平,且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贡献的尖端人才。奖励政策:50万元特殊支持。(全市各单位共推荐32名人才参加遴选,其中我校的推荐名额为3名)

2.领军人才。领军人才以50岁以下中青年人才为主(1970年1月1日后出生)。

(1)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每批30名左右。主要条件为:在国家、省、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确立的重点方向承担过市级以上科技项目,或领衔高水平创新团队,或领导市级以上创新基地,或为重点学科带头人,或为企业技术创新突破作出重大贡献的科技人才。重点支持企业创新领军人才,每批评选数量不少于60%。奖励政策:40万元特殊支持。(全市各单位共推荐90名人才参加遴选,其中我校的推荐名额为9名)

(2)教学名师。每批10名左右。主要条件为: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培养优秀青少年有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为人师表,师德高尚,行业认可度高,享有较高社会声望。奖励政策:25万元特殊支持。(全市各单位共推荐30名人才参加遴选,其中我校的推荐名额为1名)

(3)人文社科领军人才。每批5名左右。主要条件为:坚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哲学社会科学、经济金融管理等重点领域,主持重大课题任务、领导重点学科建设的专业人才和科研管理人才,其研究成果有重要创新和较大影响;在新闻宣传、出版传媒、文化艺术及文化经营管理领域有公认的代表性作品及有影响力的重要成果,为我市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奖励政策:25万元特殊支持。(全市各单位共推荐20名人才参加遴选,其中我校的推荐名额为2名)

(4)传统工艺领军人才。每批5名左右。主要条件为:在木雕、石雕、贝雕、瓯塑、瓯绣等传统工艺领域具有绝技绝活,在带徒传技中起示范带头作用。奖励政策:15万元特殊支持。(全市各单位共推荐19名人才参加遴选,其中大中专院校、科研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市属医院、市属学校、市属宣传文化单位推荐名额总额为2名)

3.青年拔尖人才。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1)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每批30名左右。主要条件为:具有特别优秀的科学研究或技术创新潜能,课题研究方向或技术路线有重要创新前景。(全市各单位共推荐90名人才参加遴选,其中我校的推荐名额为10名)

(2)人文社科青年拔尖人才。每批5名左右。主要条件为:坚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经济金融管理等重点领域具有特别优秀的学术造诣和专业水平,有较大发展潜力。奖励政策:15万元特殊支持。(全市各单位共推荐18名人才参加遴选,其中我校的推荐名额为2名)

(二)高水平创新团队

主要面向以温州市域范围内的高校院所、企业等为依托主体,围绕同一技术领域和研发方向进行持续创新创造,能够开展综合性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或开发战略性产品的创新人才群体。经评审分“顶尖(Ⅰ类)”“杰出(Ⅱ类)”“领军(Ⅲ类)”“优秀(Ⅳ类)”给予资助,其中科技型团队分别给予3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100万元团队建设资助,其他类别资助额度减半。

团队带头人要求于1955年1月1日后出生,每年应在申报单位工作6个月以上,2019年6月30日前已全职在我校工作;核心成员人数范围为5人-20人,其中45周岁以下成员不少于1/2,全职工作不少于1/2,排序第1至第5名人员要求于2020年1月1日前全职在我校工作。高校院所科技创新类核心成员一般要求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人文社科类核心成员对学历职称不作要求。(高校院所科技类全市各单位共推荐22个,其中我校的推荐名额为3个;文化创新类全市各单位共推荐22个,其中我校的推荐名额为1个)

二、申报与遴选程序

1.系统申报(5月25日-6月15日)。各学院、各部门负责申报动员、填报指导等工作,申报人于6月15日前通过“温州市产业兑现系统—温州市人才云平台(www.wzrctop.com)—重大人才工程申报系统”报送申报材料。(申报系统的用户名由学院、部门分配)

2.学院(部门)审查(6月16日-6月17日)。学院、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重点审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认无误后盖章上交学校人事处。

3.学校复查(6月18日-6月30日)。学校职能部门对各推荐人选进行形式复查、组织专家评议、根据名额分配表产生推荐人选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于6月30日报送至各市级归口单位。

4.形式审查(7月1日-7月10日)。各市级归口部门对各地各单位上报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高水平创新团队人选进行形式审查,确定推荐人员名单。

5.资格复审(7月11日-7月20日)。市委人才办对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和高水平创新团队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复审,确定答辩评审人员名单。出现多头申报的,由市委人才办会同市级归口单位研究确定。资格复审坚持“五个一律不通过”原则:条件不符不通过;逾期申报不通过;填写错误不通过;申报书不完整不通过;附件材料不齐不通过。 

6.综合评审(7月下旬)。由市委人才办牵头,会同各市级归口部门对海外精英引进计划、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高水平创新团队等重大人才工程进行统一答辩评审,产生拟入选人员名单,具体方案另行制定。市委人才办牵头,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对复审通过的新动能工程师计划申报对象进行书面评审,确定拟入选人员名单。

7.公示发文。拟入选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由市归口部门进行核查并提出意见。最终入选名单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发文。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基本信息、申报书、附件材料。

1.基本信息通过系统(www.wzrctop.com)填写,申报书以WORD版本、附件材料以PDF版本上传至申报系统(www.wzrctop.com)。

2.申报材料必须如实填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申报资格。填写内容要清晰可辨,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要连续,不得空项、漏项。

3.附件材料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目录要求准备,不得变更目录序号与名称,目录页码要与内容资料页码保持一致。如无法提供某一项附件资料,也附空白页并标注无。

四、其他要求

1.每名申报人只能选择一项申报(高水平创新团队除外);已入选或获得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ABC类人才称号或荣誉的人才团队不再参评本次申报(高水平创新团队除外);已入选原“580海外精英引进计划”“杰出人才与青年拔尖人才”“温州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的,不得再申报同类项目;已入选原市“青年拔尖人才”的可参评市“特支计划”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项目,温州市重点创新团队资助期已满且有新重大突破的可申报高水平创新团队。本通知涉及的奖励资助按财政体制兑现。

2.各学院、各部门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申报工作,加强对推荐人选学术道德、职业品德和爱国奉献精神等方面的考察。特别是对海外引才项目,要增加风险评估程序,由各学院、各部门对申报人的知识产权、保密约定、竞业禁止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审查,防范引才法律风险,保障人才安全。

3.以上项目涉及的文件《温州市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实施细则(试行)》(温委人〔2018〕1号)、《温州市高水平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温委人〔2019〕8号)均可通过“温州人才APP”“温州市人才云平台”(www.wzrctop.com)查阅。

4.相关人才也可考虑通过地方研究院申报。

 

联系人:冯老师 13858753603(短号:663603)

地址:南校区行政楼706B办公室

                                         

 

人 事 处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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