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加大我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培养力度,努力造就一批在国际、国内学术和技术领域处于领先水平的高层次人才,根据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选派2020年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出国进修的通知》通知精神,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人员条件
(一)2016—2018年期间入选的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
(二)外语水平达到下列标准之一:
1.国家外国专家局规定的“中国国际化人才外语考试”(BFT)高级120分;
2.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外语水平考试(WSK)的合格标准;
3.雅思考试6分或托福80分以上;
4.近5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生活一年以上(附有效证明)。
二、选派程序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学院、学校同意推荐后,经市人力社保局审核,统一上报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申请人的资格条件综合评议,确定进修人员名单。
三、申报材料
1.《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出国进修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2份,需A4纸打印)。
2.佐证材料: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证书或入选文件,外语水平合格证书以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学院审查盖章)。
3.部门、学院推荐意见一份,需要学院领导签字、盖章。
四、进修渠道和期限
出国进修人员可自行联系进修单位,进修学科和项目选择要有针对性。出国进修期限为3至6个月。
五、经费资助
进修人员的出国进修经费由省财政资助,包括国际旅费、国外生活费等,标准参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调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和艰苦地区补贴标准的通知》(财科教〔2019〕6号)(附件2)中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
六、其他事项
请于2020年3月20日16:00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提交到人事处,电子版本发送到邮箱,邮件标题为“姓名+151出国”,逾期不再受理。
1.经批准派出进修的人员,出国前须与学校签订出国进修协议,明确承诺履行按期回校服务的义务,并办理公证。
2.获批出国进修的人员,其出国进修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等,根据有关规定办理。
联系人:蒋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770892,771585
地址:南校区行政楼707B室
邮箱:rscszk@wzu.edu.cn。
人事处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