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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公告

关于开展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点击:日期:2019-11-19

各学院、各部门、各教师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人才培养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316号)要求http://jyt.zj.gov.cn/art/2019/11/14/art_1532972_40218149.html)(附件3),学校将组织开展省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围绕“十三五”期间浙江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结合《温州大学一流本科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针对教学和人才培养领域的关键环节,积极在改进教学和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专业和课程建设水平、促进教育教学管理和方法改革、完善教育教学实践体系、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健全教学和人才培养评价机制等方面开展改革研究结合学校一流专业建设和一流课程建设要求,聚焦当前学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开展教学改革和实践研究。

二、申报要求

1.教学改革项目主要面向一线教师,也可以课程组、教研室、实验室教学基地或联合其他高校及关联学术组织等形式进行申报,两所及以上单位联合申报的要明确申报主体

2.本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分为:总体研究、专业大类、教学管理、课程改革、实践实验、自选项目六类,项目要从解决教学的主要问题出发,科学设计教学改革研究路线,并做好改革结果实践验证工作。

3.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且只能主持一个立项项目主持人须明实相符、确实承担主体任务,两年内有退休及调离计划的负责人不得申报参与人员不超过4人不能同时参与2个以上同级项目。

4.已获得或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教学改革立项课题的不再重复申报

5.凡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的主持人不得申报

三、立项与管理

1.各学院(部)、部门通过初审推荐至学校,学校组织专家评定,根据省厅限额择优推荐15项,公示后报省教育厅。

2.项目的研究周期为两年,时间从发文立项时算起,在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能变更,对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参与研究者,需向学校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学校审查同意后,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3.学校对立项项目给予经费资助,资助经费4万,分两期拨发。

4.项目结题要求:

1)提交结题报告书与相关佐证材料;

2)在2A及以上期刊发表一篇与研究项目主题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要求如下:1)项目负责人必须公开发表论文或项目组主要成员必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论文,论文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温州大学”;2)论文必须标注课题编号“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教学改革项目资助(项目编号)”。

、材料提交

1.请各学院认真研究,做好组织、遴选工作,择优申报124日前上交《省教改立项申请书》(附件1,一式三份)《省教改学院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纸质材料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春鸯,邮箱:jyk@wzu.edu.cn,联系电话:86598097(办)/668099(手机);地址:南校行政楼407办公室

2.申报人须将申报书电子版上传至教学项目管理平台,平台开放时间:2019年11月28日8:00至12月4日10:00,逾期系统关闭申报无效,平台技术维护:林老师,电话:13967772700。

教务处

2019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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