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箱 OA系统 English 温州大学 后台登录
温州大学商学院·金融学院,欢迎您! 
新闻中心
教师公告

关于开展“十三五”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点击:日期:2019-11-19

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人才培养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316号)(http://jyt.zj.gov.cn/art/2019/11/14/art_1532972_40218149.html)(附件1)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十三五”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遴选推荐工作,现将相关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和内容

坚持立德树人,强化以能力为先的人才培养理念,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实验教学项目深度融合、拓展实验教学内容广度和深度,改革实验教学方法和模式,建设完整的实验教学项目体系,以高质量实验教学助推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助力高等教育强省战略实施。

实验教学项目作为高校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其建设水平直接决定实验教学的整体质量。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要突出以学生为中心的实验教学理念、准确适宜的实验教学内容、创新多样的教学方式方法、先进可靠的实验研发技术、稳定安全的开放运行模式、敬业专业的实验教学队伍、持续改进的实验评价体系和显著示范的实验教学效果。

二、项目实施

采取先建设应用、后评价认定、持续监测评估的方式,按建设规划分年度遴选确定。按照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范围进行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分类,共60个类别。各专业相应的课程实验教学项目须达到一次实验不少于2课时、10个操作步骤以上的基本要求。

三、申报与遴选

原则上每专业限额申报1项,温州大学限额推荐11项。优先支持建设较好的2019年立项的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2017—2019年度,向省教育厅推荐参加教育部遴选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无需重复申报,将被认定为浙江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四、评审办法

采取专家审阅材料、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评审。

五、材料报送

各学院请填写好《浙江省“十三五”高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申报表》(附件2)的电子版后,登陆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的温州大学教学项目管理系统提交申报表,系统将于12月4日上午10:00自动关闭。

各学院请于12月4日前将汇总好的《浙江省“十三五”高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申报表》和《2019年浙江省高校推荐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送至教务处实践科(南校行政楼417B),电子版发送至9011022@qq.com。

联系人:许好好,联系电话:86599365(778365),669304。

                                              教务处

                                               2019年11月18日






本站版权归温州大学商学院金融学院所有 Copy right @ 2015 All Right Reserve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大学北校区商学楼 邮编:325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