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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公告

关于切实做好暑假前后工作的通知

作者:点击:日期:2019-06-26

各学院、各部门: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将于7月7日结束,为切实做好暑假前后的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期末工作

1.2019届研究生毕业典礼于6月19日举行,本科生毕业典礼于6月20日举行,毕业生于6月21日开始离校。各学院、各部门要根据《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教育和离校工作的通知》做好毕业生离校相关工作。

2.本学期非毕业班期末考试时间为7月1日-7月7日。监考人员要按时到场,不得迟到或无故不到,在监考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监考人员守则,违者将按教学事故处理。教师要认真阅卷,严格掌握评分标准,填写《考试分析报告》。请任课教师将本专科学生的课程成绩于7月14日16:30之前录入系统,纸质成绩材料签名(所有手工填写处必须用黑色碳素笔填写),于考后一周内送交开课学院教学科;研究生的课程成绩于7月7日之前由学院统一交到研究生院(南校区行政楼719),并于7月7日前录入系统。

3.相关部门、学院要开放有空调的教室、会议室等场所,供同学复习迎考使用。

4.资产经营公司在学生复习考试期间(放假前两周)组织有关人员对考场进行清扫;要设法增加饭菜品种,注意饮食卫生,并适当延长就餐时间;要派专人负责检查考场桌椅配备,保证水电转供。

5.各学院、部门在放假前夕要认真开展一次安全检查,暑假期间暂停使用的办公室与实验室要张贴封条(封条由学校统一设计提供),以便保卫处巡查,特别是对学生公寓和实验室的用电、用水要进行重点检查,若发现安全隐患务必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并报保卫处和资产经营公司备案。暑期经审批继续运行的实验室,各学院要落实责任人并报国资处和保卫处备案。各学院、各相关部门还要做好暑期的卫生防疫、防台防汛和学生往返家校途中的安全教育等工作。

6.凡在暑期需要举办短期培训班的学院、部门,必须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报党校办备案(特别是面向中小学生的招生考试、学科竞赛、学业测评等有关活动的,须有温州市教育局的书面核准意见)。活动秩序、活动合法性与学员安全由主办单位负责。需要安排教室、住宿,请提前一周与资产经营公司联系,由其统一安排。需要用餐的,请联系后勤管理处。未经批准,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擅自在学校内办班或开展活动。

二、暑假期间工作

1.7月8日至8月31日为暑假时间,学校行政人员(含学院行政人员,下同)7月8日起转入假期办公,每周一上午到校处理有关行政事务(交通车安排见附件)。保卫处要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党校办负责统一安排中层干部白天值班(值班安排另行通知),图书馆、档案馆、资产经营公司、瓯江学院暑期值班自行安排,各学院、各部门暑期值班安排表于放假前报党校办行政科备案。保卫处负责安排人员加强夜间值班和全天巡逻(值班安排另行通知),各学院、各部门的重要场所要有切实的安全防范措施,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学校有关领导。

2.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温州大学突发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行政〔2011〕48号)高效有序地做好夏季台风应急防御工作,维护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

3.暑假期间,除茶山南校区行政楼、C区综合楼和学院路校区信息楼外,其余电梯均停止使用。在此期间,各单位如确需使用电梯,请于7月3日前向后勤管理处提出申请(联系人:黄河15805873989(653989))。如遇台风等极端天气,所有电梯停开。暂停使用的电梯自8月30日起恢复正常使用。

4.各学院要充分利用假期开展继续教育、社会培训和服务地方等方面工作。继续教育学院要切实做好全日制自考助学、在职研究生以及远程教育的招生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协助安排好相关后勤服务工作。

5.各相关部门、各学院要为暑期留校复习考研和社会实践的学生提供生活便利和后勤保障。教务处要组织好必要的考研培训,各学院和图书馆要提供安装有空调的考研复习教室和自习室,后勤管理处、资产经营公司要确保暑期留校学生住宿、餐饮等服务。

6.各学院和学区根据深化学区制改革有关要求做好工作交接。

7.校团委、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和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确保师生安全。今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原则上在8月初之前完成。

8.党校办、学工部(人武部)要做好“八一”拥军慰问工作。

9.招生与就业处要认真做好2019级新生招生工作,各学院、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安全、有序。留学生教育与管理部要做好2019级留学生的招生工作。

10.招生与就业处、各学院要广泛收集信息、拓宽渠道,做好就业指导,促进毕业生充分、高质量就业;积极利用假期,开展就业形势和社会需求调研活动,为课程设置、教学改革和下一年度就业工作提供参考。

11.各相关部门、学院要做好2019级学生迎新准备工作。留学生教育与管理部要做好2019级留学生的迎新准备工作。

12.学工部要做好辅导员业务培训工作及下学期初军训准备工作。

13.后勤管理处要加强对在建项目和修缮项目的施工管理,确保施工安全,保证工程质量。施工单位需将施工人员信息(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向保卫处报备。

14.国际处、学工部于7月8日-15日在茶山校区举行世界温州人微笑联盟第十一期夏令营,7月8日举行开营仪式;国际教育学院于7月20日-31日承办2019年“中国寻根之旅”夏令营“相约温州营”温州大学分营,7月21日举行开营仪式;国际教育学院于6月27日-7月25日承办温州大学2019年暑期中国文化体验营(定向韩国朝鲜大学),6月28日举行开营仪式。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各活动有序、顺利开展。

15.创新创业学院要做好“建行杯”第五届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参赛工作及后续参加国赛项目的培育工作。

16.2019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拟定于8月27-29日举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新学期开学工作

1.暑假于8月31日结束。9月1日(星期日)全校行政人员开始办公,各部门、各学院分别召开教职工会议,根据学校部署,安排本单位新学期工作。
   2.9月1日(星期日)老生(含研究生、本专科学生)开学报到、班务活动,9月2日正式上课。公共课缓补考重修考试时间为下学期第一周周日全天(9月8日)、第二周周三下午与晚上(9月11日)。专业课程和双专业、辅修专业缓补考重修考试时间在下学期第二周周三(9月11日)之前自行安排。研究生公共课缓补考重修考试时间为下学期第一周周六(9月7日)。

3.9月4日(星期三)新生(含研究生、本专科学生)报到注册。其中本科生9月5日(星期四)至6日开展始业教育,9月9日(星期一)正式上课,10月8日至14日开展军训;研究生9月5日至10日开展研究生新生始业教育,9月11日(星期三)正式上课;专升本新生9月5日至6日开始始业教育,9月9日正式上课。

以上通知,请各部门、各学院务必及时传达到全体师生并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1.2018-2019学年暑期校车运行安排表

2.温州大学假期校内活动及场所申报备案表

 

 

       温州大学党委(校长)办公室

       2019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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