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大学“瓯江特聘教授”岗位聘任管理条例》(温大行政〔2017〕101号)等文件精神,我校开展第十三批“瓯江特聘教授”申报工作,此次共4位同志申报第十三批“瓯江特聘教授”,根据文件规定,现对申报人选推荐表中信息予以公示(“新湖青年学者”申报另行公示),具体如下:
一、公示名单
本次公示的是经本人确认,学院审核的第十三批“瓯江特聘教授”申报材料,公示中排名不分先后,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公示内容
推荐表全部信息。
三、公示的时间
公示时间:2019年5月5日—5月7日。
四、反映问题的方式和要求
对申报人选的相关信息如有异议,在公示期限内,有关单位、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人事处反映公示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师风师德和学术道德等。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名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五、公示联系部门
联系人及电话:校人事处,王老师,0577-86698076,666516;人事处信箱:rsc@wzu.edu.cn。
附件:1.温州大学第十三批瓯江特聘教授申报B、C类(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