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分党委):
根据《关于开展浙江省第六届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选树活动的通知》(浙教工〔2019〕7号)文件精神,请各党总支(分党委)做好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我校从事教育教学5年及以上的在职在岗教师。以一线教师为主,处级以上(不含处级)人员不参加选树。
二、推荐条件
(一)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须在以下方面有突出表现: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高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践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3.以学生为中心,坚持做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做学生学习知识的引路人,做学生创新思维的引路人,做学生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二)曾获得历年校级先进个人及以上荣誉者。
(三)已经获得过省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不再推荐。
三、推荐程序及名额
1.各党总支(分党委)严格按照规定条件组织民主推荐候选人,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真正把师德修养高、社会影响大、示范作用好的教师推荐上来。
2.推荐人选所在的系、科、室、所所属党支部,必须对其思想政治表现把关,并经各党总支(分党委)审核后上报。
3.各党总支(分党委)推荐1名候选人,于4月4日下午4点30前报送材料(附件1)至校荣誉评审推荐小组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wdzzb@wzu.edu.cn。联系人:王晓华,778035(内线)。
4.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
5.校荣誉评审推荐小组在各党总支(分党委)推荐人选的基础上组织联评,推荐2名候选人参加全省联评。师德标兵由省选树工作委员会在师德先进个人中产生。
附件1:浙江省师德先进个人推荐名单信息汇总表
附件2:《关于开展浙江省第六届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选树活动的通知》(浙教工〔2019〕7号)
校荣誉评审推荐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1日
http://oa.wzu.edu.cn:8088/show.aspx?id=707289936561696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