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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公告

关于做好近期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转)

作者:点击:日期:2019-02-27

各学院、各部门:

新学期已开学,全国“两会”也即将召开,为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保障学校和师生平安。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和《姚高员同志在全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暨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上的讲话要点》精神,现就做好当前校园安全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清醒认识当前校园安全形势。

各学院、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抓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深入分析研判校园安全形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安全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努力从源头上防范校园安全事故。

二、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全力保障学校师生安全。

各学院、部门深入细致地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重点要针对水电、校舍、校车、消防、食品、实验室、体育设施、特种设备安全的专项隐患排查,找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点,并及时进行整改和预防,确保各类设施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无安全隐患。

(一)校园消防检查

牵头部门:保卫处、后勤集团、饮食管理中心

各学院、部门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重点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是否存在私拉电线、违规使用明火,灭火设施是否配备到位并能有效使用。

保卫处及相关部门要全面排查校园的消防设施是否按规定配置到位,消防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控系统是否正常运作,灭火设施是否按要求配备到位并能有效使用。

饮食管理中心要重点排查食堂燃料的储存、使用是否安全,油烟机是否及时清理。

后勤集团要检查学生宿舍、宿舍管理员室是否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或燃气灶具,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是否使用铁栅栏将宿舍大门上锁,配电房是否堆放杂物。锅炉房、油库、高配房、食堂等重点部位是否落实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各学区、学院要加强对学生消防安全教育,特别提醒学生安全使用电器,不私拉电线,不违规充电,尤其是电动车是否存在违规充电情况。

(二)校车安全检查

牵头部门:后勤集团

重点检查校车状况是否良好,驾驶人员是否符合要求,行驶线路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要求取得校车许可。载人是否控制在车辆载人限额以内。

(三)实验室安全检查

牵头部门:国资与实验室管理处

国资与实验室管理处和各相关学院、部门要检查实验室环境、设施设备、水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学校危险化学药品的购买、管理、使用、报废药品处置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尤其要检查危化品的购买是否履行审批手续,储存场所有无防盗、防爆、防火等措施,领用手续是否完备,使用过程是否符合操作规范,对账册不符的要查明原因,加强管理。实验废弃物是否按规定回收并交由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处置等。

(四)食品卫生安全检查

牵头部门:国资与实验室管理处、饮食管理中心、后勤集团

1.加强对食堂和校内超市食品卫生监管。国资与实验室管理处、饮食管理中心及相关部门要按照《浙江省学校食品安全十必须》(浙教办体〔2011〕73号)要求,重点检查食堂、校内超市规范布局、消毒和防蝇防鼠等设施配备、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及食品采购、加工、储藏、留样、添加剂使用等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2.加强学校饮用水安全管理。后勤集团及相关单位要重点检查学校二次供水设施及饮用水供应管理制度及措施。加强对二次供水设施的检查、消毒及防投毒等相关工作。对使用桶装水的要重点检查供货单位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检查学校对饮水设施设备、桶装水饮水机和自备水消毒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五)特种设备安全检查

牵头部门:校园建设与后勤管理处、国资与实验室管理处

要检查锅炉、电梯(货梯)、起重机以及气体钢瓶、高压灭菌锅等特种设备是否进行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相应操作人员是否持有相应的资格证,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和设备运行管理是否符合要求等。对停止使用的锅炉也要进行检查,废弃不用的要及时拆除。

(六)体育设施安全检查

牵头部门:体育学院、相关部门

相关学院、部门要迅速组织人员对体育设施及健身器材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对学生容易攀爬的器械加固根基,对锈蚀、受损的器械及时维修,无法维修的设施要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更换,要以此项排查为契机,形成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定期排查,坚决整改。

(七)校舍安全检查

牵头部门:校园建设与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

校园建设与后勤管理处要对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体育馆、食堂等师生密集场所及其附属建筑设施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后勤集团要对学生宿舍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注重对承重结构的安全性,电力设备的维护、线路和防雷安全隐患情况,安全防护设施高度、间距、牢固情况,建筑物所处位置周边存在自然灾害隐患情况等进行逐项检查。

(八)校园周边隐患排查

牵头部门:保卫处

排查校园周边是否存在“黑车”接送学生,是否有车辆超员接送学生,会同公安、交通运输部门严厉打击非法接送学生行为。

三、明确责任落实,切实抓好安全防范工作。

各学院、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安全领导职责,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办、亲自解决突出问题。深入细致开展校园安全检查、整治工作,防止搞形式主义、走过场。认真调查研究、分析本区域、本部门存在的主要问题。在全面排查、分析的基础上确定工作的难点、重点,落实责任人员,对发现的问题立即组织进行整改。

请各学院、部门认真部署安全检查工作,并将本单位安全检查情况材料于35日前报学校“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w @wzu.edu.cn

 

 

 

    学校“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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