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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公告

关于做好对2014年度入选温州市“5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综合考评工作的通知

作者:点击:日期:2018-10-25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对2014年度入选温州市“5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综合考评工作的通知》(温人社发〔2018〕175号)精神,对2014年度入选市“551人才工程” 的培养人员开展综合考核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范围与对象

我校本次综合考核评估的范围与对象共51人,是2014年度入选市“551人才工程”的培养人员(包括直接列入人员),如在2014年后入选市“551人才工程”更高层次培养人选的,或已调离温州市或调离专业技术岗位的,不列入此次考评范围,具体参加考评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考评内容与要求

考核评估的主要内容是思想素质、知识结构、能力水平和工作业绩4个方面。考评基本要求是: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弘扬科学精神和恪守职业道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精神;入选后较好地完成培养计划,达到预期培养目标,在科学技术、教育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较大成绩和贡献,其学术技术水平得到业内认可。

三、考评程序

综合考核评估按照个人总结、所在学院、部门对申报者在教书育人、科研学术及师德师风等方面的情况与表现进行综合鉴定,填写《温州市551人才工程考评人选综合鉴定表》具体见附件2。

1.对列入综合考核评估人选,填写《温州市“5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综合考评登记表》(附件3),并附入选后取得业绩的相关佐证材料,经人员所在学院、部门审核盖章后报校人事处,学校统一上报。

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委组织部根据考评对象提交的考核材料确定考评等次,综合考评合格的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发文公布,并颁发“温州市551人才培养合格证书”。

四、材料报送

1.请学院、部门(单位)于2018年10月31日前,按要求将考评表、附件材料和综合鉴定表(打印格式A4双面,一式1份)、及对应相关表格电子文档报送人事处工作邮箱。逾期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参加考评,其后果由考评自行承担。

2.所提交的考评材料的所有材料,不再退还。

3.其他未尽事宜按市551相关规定执行。

地址:南校区行政楼707B办公室

联系人:蒋老师,孙老师,联系电话:770892,771585

E-mail:rscszk@wzu.edu.cn

附件:1.2014年度入选温州市“551人才工程”人员名单(清单)

2.温州市“551人才工程”考评人选综合鉴定表

3.温州市“5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综合考评登记表

 

 

 

 

温州大学人事处

2018年10月24日

http://oa.wzu.edu.cn:8088/show.aspx?id=-8114351514879046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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