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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公告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3号)关于开展2018年度温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点击:日期:2018-07-03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温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三年规划》(温大行政〔2017〕310)号)、《温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标准》(温大行政〔2017〕311)号)和《温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实施办法》(温大行政〔2017〕312)号)等相关政策(见附件1),现就开展2018年度温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聘对象

学校自主组织开展专任教师、科学研究、思想政治教育、实验技术、图书管理和其他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二、岗位职数

1.学校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的可聘职数,不超过《温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三年规划》(温大行政〔2017〕310)号)规定数(不含转评)。

2.各学院(部门)推荐数,原则上不超过各学院(部门)预报名数,具体情况见附件3。

三、评聘组织机构

实行三级评聘制度。学院(部门)考核推荐组根据考核结果和学校当年分配的推荐名额,向校学科评议组排序推荐;学校学科评议组负责对学院(部门)考核推荐组推荐的申报人员进行评审;学校评聘委员会负责全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四、评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学院(部门)考核推荐(7月2日-7月13日)

各申报人根据《温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材料清单》要求,如实填写《温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表》,并自行做好相关材料的分类、整理工作,相关表格见附件2。各学院(部门)做好受理推荐工作,具体如下:

1.报名受理。各申报者向所在学院、部门进行报名,其中思想政治教育系列由校学生处统一负责受理。

2.学术不端检测。各学院(部门)将学术不端检测表与申报表等提交校人事处,由校人事处统一向科研部门提交检测。

3.各学院(部门)完成申报材料初审、排序推荐,经公示三天后,向学校提交个人申报材料(申报表、业绩材料等)、排序和公示结果情况,排序推荐要求如下:

(1)校本部各学院(部门)按申报职级(正高级、副高级、中级)与申报学科组(理科组、工科组、文科Ⅰ组、文科Ⅱ组、综合组)进行排序推荐,申报教学为主型单独排序推荐,思想政治教育系列由学生处单独排序推荐。

(2)瓯江学院和温州商学院,按申报职级(正高级、副高级、中级)进行排序推荐。

(二)材料审核(7月-8月)

学校组织职能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三)代表作送审(9月-10月)

根据审核和学术不端检测情况进行代表作送审,送审要求、说明见附件2。

(四)评前公示(10月)

根据实施办法要求,对申报者及评审材料进行评前公示五个工作日。

(五)召开评聘会(11月)

根据公示和代表作送情况,召开评聘工作会议。

(六)聘任(12月)

为进一步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增强评审工作的透明度,学校对评聘结果在办公网上进行不少于七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后,发文聘任。

五、其他注意事项

各学院(部门)严格把关,按学校文件规定的流程和相关要求做好推荐、排序工作,同时确保填写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申报者填写材料均需提供必要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内容不得填写和审核通过,要求如下:

1.伪造学历、学位、教科研或者育人等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或学术不端者,取消事实处置当年申报资格或新聘职务,后续评聘资格依据学校处理决定执行。

2.个人申报材料将由受理申请学院(部门)与申报者对共同进行集中审核,并提交《温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材料受理单位审核表》1份,申报者、受理审核人员以及受理单位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其中申报“公共体育”的须提交《浙江省高等学校公共体育教师职务评审量化分值表》(见附件2)。

3.学术论文不端检测以2018年学校科研部门集中受理检测的结果为依据。

4.经学院(部门)排序推荐后,不得再行调换排序、添补业绩材料。

5.为及时沟通,设立温大专技评聘QQ群,群号481227833。

联系人:王老师,蒋老师,孙老师,联系电话:778076,770892,771585,地址:南校区行政楼707B室,电子邮箱:rscszk@wzu.edu.cn。

 

附件:1. 2018年度温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文件

2. 2018年度温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表及相关材料

3. 2018年度温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预报名情况

 

 

温州大学人事处

201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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