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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公告

(转)关于开展温州大学“十三五”发展规划2017年度评估数据采集的通知

作者:点击:日期:2018-05-08

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温州大学“十三五”发展规划实施监测办法(试行)》(温大行政〔2016〕299号),为及时了解我校“十三五”规划实施进展情况,掌握规划目标任务的完成成效,保证学校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学校将开展“十三五”发展规划2017年度评估数据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采集分工

各部门根据评估的主要指标负责相应数据的采集,分工如下:

序号

评估范围

责任单位

1

师资队伍建设相关数据

人事处

2

干部队伍建设相关数据

组织部

3

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相关数据

教务处、就业处、团委、成教学院

4

学科建设相关数据

研究生院、就业处

5

科学研究相关数据

科技处、人文社科处

6

国际化发展相关数据

外事处、国际教育学院、教务处

7

校园信息化建设相关数据

现教中心、图书馆

8

创业人才培养相关数据

创业学院

各学院根据责任部门需要提供相应数据。

二、数据采集要求

学校根据《温州大学“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温大党委〔2016〕21号)和《温州大学“十三五”专项(专题)规划》(温大党委〔2016〕62号)的发展目标与主要任务,整理关键指标80项,指标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见附件一。每项指标数据都分四类:“十二五”基础、2020年预期目标、2016年完成情况(已公布)和2017年完成情况。对于2017年完成情况的数据采集,要求如下:

1.时点数据统计时间截止2017年12月31日,年度新增数据统计时间为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

2.每项指标备注中有要求附清单的,提交表格的同时另附清单;要求注明数据的,在表格中直接注明。

3.涉及多单位合作统计的指标,参与单位协助责任单位完成指标统计。

规划实施过程中,认为相关指标需要调整的,可向校“十三五”规划领导小组提出申请,领导小组同意后,经党委会讨论通过可修改。

三、数据采集时间

各有关单位务必于5月25日前完成数据采集,填报数据经部门负责人审签后报政策法规处一份,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发展规划处邮箱39940539@qq.com(联系人:陈爱,联系电话:773321,办公地址:行政楼813室)。

 

   附件:温州大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评估数据采集分解表

 

                                     温州大学“十三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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