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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公告

关于开展我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任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转)

作者:点击:日期:2022-11-01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18〕114号)、《温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温委办发〔2010〕93号文件规定,及《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任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温人社发〔2022〕61号)通知精神,为进一步促进我校建设和发展,推动人才事业发展,现组织我校开展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条件

现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业绩突出,且满足《浙江省事业单位专技二级岗位竞聘条件控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申报条件控制标准》),可申请竞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拟聘人员所提供的业绩成果,应在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期间获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拟聘人员,应具备《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浙人社发〔2012〕90号)和《申报条件控制标准》(附件1)规定的条件。

二、申报程序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的产生,采取个人申报、学院推荐、学校遴选推荐、市级主管部门或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上报方式进行。各单位应通过适当方式组织竞聘,确保公平公正、好中选优。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公开申报条件标准、竞聘程序,公示推荐申报人员相关情况。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

请各学院、部门将经审核的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材料,于2022年11月8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人事处人力资源科(南校行政楼704B),电子版请发送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二)材料报送

1.《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竞聘表》(附件2,用标准A4纸双面打印,一式五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2.《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任人员备案情况一览表》(附件3,用标准A3纸打印,一式一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3.证明材料及申报人主要业绩材料 (一式一份,须与申报表分开独立装订成册,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4.《温州大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人员综合鉴定表》(附件4,用标准A4纸打印,一式一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上述材料电子文档请以学院为单位(按“***学院专技二级岗位申报”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rlzyk@wzu.edu.cn

四、竞聘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者向学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双肩挑”人员向专业归口所在学院申请),填写《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竞聘表》(附件2),并提供经学院审核确认的业绩佐证材料。

(二)学院资格审查和推荐

学院严格按照《申报条件控制标准》(附件1)对申报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学院对被推荐人在教书育人、科研学术及师德师风等方面的情况与表现进行鉴定,提交《温州大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人员综合鉴定表》(附件4),并向学校提出推荐意见,认真汇总填报《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任人员备案情况一览表》(附件3),根据报送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三)确定推荐名额

学校根据当年上报情况并结合专业技术二级岗空岗职数确定推荐名额。

(四)学校材料复审、评议推荐

学校对申报者的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及复审,组织专家评议并提出推荐意见。

(五)结果公示和审定

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并报学校审定。

五、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的申报工作,着眼社会事业发展需要和人才结构现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及规定的程序,严格推荐条件,严控推荐人数,严把推荐质量。

(二)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凡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以及上一年度申报没有被评上,今年又没有新的符合条件业绩的,将不予受理。

(三)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单位相应责任,对申报中弄虚作假或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申报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五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评审。

(四)填写业绩时,请各学院严格把好审核关,务必按照填表说明填写。

(五)一般各类成果认定时,论文级别以论文发表当期学校公布的期刊等级目录为准;项目级别认定以学校现行标准为依据。具体各类成果、奖励、人才称号等级均须通过相关职能部门认定。

六、联系方式

1.人事处:杜老师(86598070),兰老师(86599683)

2.纪检监察室:严老师(86598028) 

 

附件:

1.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条件控制标准(试行)

2.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竞聘表

3.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任人员备案情况一览表 

4.温州大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人员综合鉴定表

 

 

温州大学人事处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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