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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公告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基层教学组织考核暨2022年基层教学组织备案工作的通知

作者:点击:日期:2022-09-23

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落实《温州大学基层教学组织管理办法》(温大行政202053号)附件1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在学校、学院与教师个人间的重要纽带作用,学校将开展2021-2022学年基层教学组织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工作。同时,为进一步明确2022各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工作,开展2022年基层教学组织备案工作,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2021-2022学基层教学组织及其负责人考核工作

1、各学院(部门)应依据学校文件要求结合学院(部门)的考核评价办法,依次开展各基层教学组织自查学院评价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经公示无异议后填写《温州大学基层教学组织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教发中心备案

2、根据文件要求,各学院应依据基层教学组织考核等级安排活动经费、发放津贴,原则上每个基层教学组织活动经费每年不少于10000元,负责人津贴每人每年不低于5000元(税前)。学院要加强监督考核,建立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

3、考核的基层教学组织名单以《温州大学各学院(部门)基层教学组织汇总表》附件3为准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将本轮备案后的名单作为考核对象(新增未满一年的不予考核)

4、考核涉及到业绩必须为基层教学组织及所属成员主持负责所获,不得在不同基层教学组织重复使用各类支撑材料起止时间从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

2022基层教学组织备案工作

1、基层教学组织变更备案

因专业建设调整等原因,原有基层教学组织撤消新设基层教学组织相关教师因教学工作需要,调整其基层教学组织归属,填写《温州大学基层教学组织备案表》(附件4)并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后报教发中心备案,原则上每年只能调整一次

2基层教学活动计划

按照《温州大学基层教学组织管理办法》,各基层教学组织需定期开展教学研讨与交流活动,组织相互听课、教学观摩、说课和教学竞赛,开展同行评议。每学期常态化开展专题教研活动”,确保完成基层教学组织日常管理、教学建设等主要职责各基层教学组织需制定2022-2023学年活动计划各学院需将所有备案基层教学组织活动计划表附件5收齐后统一交到学校备查

时间与材料要求

1、20221021日前上报学院基层教学组织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温州大学2022年基层教学组织备案表》(附件4电子+纸质版1份,《温州大学基层教学组织活动计划表(附件5电子版1份

2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邮箱jfzx@wzu.edu.cn

3、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779102,662094(手机);联系地址:南校区行政楼401B。

 

  基层教学组织考核暨备案工作通知及附件材料.rar

 

 

                                         温州大学教发中心(评估中心)

                                                         2022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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