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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公告

关于开展浙江省杰出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转)

作者:点击:日期:2022-05-13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浙江省杰出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推荐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名额

原则上从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获得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国家级人才及以上称号的在职教师及在浙“两院”院士中推荐。

申报人选原则上为从事教学工作的一线教师。

我校可择优推荐1人。

二、推荐条件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动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要求,自觉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书育人成绩突出,为浙江省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具体条件:

(一)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求真务实,锐意改革,能展现新时代人民教师的光辉形象,在社会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广泛的认可度。

(二)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具有符合新时代发展的教育理念,坚持立德树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坚守教学一线,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卓著。

(三)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开拓能力,努力探索教育创新,在推进课程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等方面成绩突出。

(四)治学严谨,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科研水平,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服务社会等方面的成果具有较高价值或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在省内乃至全国处于领先水平。

三、推荐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浙江省杰出教师推荐工作,多形式向广大教师宣传评选条件,强调公认度、先进性、典型性、示范性,坚持向基层一线教师倾斜,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将最优秀的教师推荐出来。

(二)坚决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要求,学院要对推荐人选在本单位进行民主测评,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要出具书面的思想政治鉴定。

四、推荐程序

(一)各二级党组织负责本单位的推荐工作,须严格把关、好中选优、集体决策、程序到位。每个二级党组织可择优推荐1人,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

(二)人事处(教师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组织遴选工作,遴选结果报校荣誉评审推荐小组复评,复评结果提交学校党委会研究确定后上报。

(三)被学校最终确定推荐的人选需登录“全国教师系统https://jiaoshi.zjedu.gov.cn/”进行在线填报。操作指南另行通知。

五、材料要求

请相关单位于2022年5月19日(周四)上午10:00前将《浙江省杰出教师推荐人选简介》(附件1)、《汇总表》(附件2)、推荐人选思想政治鉴定(附件3)及佐证材料(复印件上请注明“与原件无误”并由审核人签字),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scjsgz@wzu.edu.cn,纸质材料送至人事处教师工作科(南校区行政楼706A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 张老师(电话:86598072、663134),赵老师(电话:656655)

 

附件:1.浙江省杰出教师推荐人选简介

2.浙江省杰出教师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

3.推荐人选思想政治鉴定参考模板

4.关于开展浙江省杰出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教师部)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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