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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公告

关于开展2022年度温州大学商学院“谭伟鸿奖教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点击:日期:2022-05-03

 

各位老师:

根据《温州大学商学院“谭伟鸿奖教金”管理办法》,决定开展温州大学商学院2022年度温州大学商学院“谭伟鸿奖教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商学院全体在岗一年以上的教职员工。

二、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够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在努力推进教育管理、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近三年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情况。

三、奖项设置及分类

原则上每年评选10人(团队)左右,每项奖励金额为3000元人民币。

1.“教学先锋”型模范

申报者需同时符合以下两点要求。

1)年度教学业绩考核B以上,得到师生普遍认可。

2)积极参与教学研究与改革,取得标志性教学成果。主持校级以上教改课题;或发表教学论文;或出版教学专著;或主持校级及以上课程专业建设;或主编教材;或获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

2.“科研先锋”型模范

申报者需至少符合以下其中一点要求。

1)课题: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纵向课题,或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2)论文、专著:发表一级及以上的科研论文或出版A类专著。

3)科研奖项:获得厅局级及以上科研奖项。

3.“育人先锋”型模范

申报者需至少符合以下其中两点要求。

1)在学生竞赛、科研指导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包括指导学生获得“挑战杯”、“互联网+”、职业规划竞赛等学科竞赛省级及以上奖项,或指导学生获省级及以上学术科研项目立项等。

2)担任班主任的参评教师,所带班级积极获得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或“优良学风班”,班级学生平均学分绩点位于所在学院前列,违纪率低,无重大事故发生。

3)在思想政治教育建设方面取得标志性成果,包括获得校级及以上思政课题、课程思政立项,思政论文获奖等。

4.“管理服务”型模范

从事党务、行政管理工作,尽心尽力,深受师生好评,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的相关人员。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并且在工作岗位中有突出表现。

四、评选程序

1.每年春季发布温州大学商学院“谭伟鸿奖教金”评选通知;

2.由个人(团队)申报或组织推荐;符合条件者请填写《2022年度温州大学商学院“谭伟鸿奖教金”申请表》,并提供个人(团队)主要先进事迹相关支持材料复印件(需提供原件审核)。

3.由学院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审议评定;

4. 学院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后发文;

5.当年校庆期间宣传表彰。

五、申报材料要求

1.个人事迹须填写“申请类型”和“具体奖项”;团队事迹简介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2.请于2022年5月11日前将申请表纸质版本人签字,系(室)签署推荐意见后交至学院办公室,申请表与佐证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20200210@wzu.edu.cn,联系人:何蓉蓉(676620)、张素琴(665898)。

 

附件1:温州大学商学院“谭伟鸿奖教金”管理办法

附件2:2022年度温州大学商学院“谭伟鸿奖教金”申请表

 

 

温州大学商学院    

 2022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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