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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公告

关于开展我校干部、教师因私出国(境)情况自查自纠的通知(转)

作者:点击:日期:2021-04-21

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干部、教师因私出国(境)监督管理工作,提高因私出国(境)登记报备、证照管理、审批审核工作规范化水平,现就开展我校干部、教师因私出国(境)管理自查自纠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查对象

我校在职的副处级以上干部以及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自查内容

1.自查对象信息是否做到“应备尽备”。主要检查自查对象是否按规定全面完成因私出国(境)的登记备案工作。

2.因私出入境证件是否做到“应交尽交”。主要检查自查对象是否按规定完成因私出入境证件的集中管理和证件领用手续。

3.因私出国(境)申请是否做到“应审尽审”。主要检查2016年7月1日以来自查对象因私出国(境)有关情况,重点核查有无违规持有因私出入境证件、未经审批出国(境)、擅自变更行程、逾期滞留等问题。

三、工作要求

1.自查对象填报《国家工作人员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和因私出国(境)情况报告表》(附件1)和《国家工作人员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和因私出国(境)情况汇总审核表》(附件2),报告本人持有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因私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2016年7月1日以来因私出国(境)情况。没有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和因私出国(境)情况的,也要进行“零报告”。

2.请各学院、部门安排专人负责,督促做好登记汇总工作,于4月27日前统一收齐附件1(需本人承诺栏签名)和附件2(需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盖公章)。其中,副处级以上干部情况报告表和汇总审核表交校党委组织部,联系人麻法全,联系电话86598037,电子版统一发邮箱wdzzb@wzu.edu.cn;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情况报告表和汇总审核表交人事处,联系人朱雪雷,联系电话86599179,电子版统一发邮箱rsc@wzu.edu.cn。

3.各学院、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该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有力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同时把对干部、教师因私出国(境)管理的自查自纠工作作为日常监督内容,建立台账,加强管理。对故意隐瞒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纪情况的,将严肃追究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国家工作人员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和因私出国(境)情况报告表

2.国家工作人员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和因私出国(境)情况汇总表

 

 

              纪检监察室  组织部  人事处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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