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温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于2021年3月17日发布采购公告,正在征集印刷服务和资产评估服务政府集中采购定点供应商,我校印刷服务和资产评估服务开始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府集中采购涵盖范围
1.印刷服务:仅限纸质印刷品(如:报刊、杂志、书籍、宣传册、手册、画册、彩页、通讯录、证书、证件、名片、信封、信纸、试卷、记录本等,不包括条幅、旗帜、KT版、易拉宝等),且印刷品是通过印刷机械或文印设备印制的(打印机、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除外)。
2.资产评估服务:包括不动产、无形资产、知识产权等评估服务。
二、定点供应商入围征集
印刷服务和资产评估服务定点供应商入围征集属于常态化征集,只要满足基本入围条件,并通过温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审核即可。
请各学院、部门务必通知有业务往来的相关服务商,办理入围手续,否则无法实施政府集中采购及报销业务,采购公告链接如下:
1.印刷服务:
https://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7739632&utm=web-government-front.2e418808.0.0.125f86b0980911eb8fed290f0a4dcd96
2.资产评估服务:
https://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7739279&utm=web-government-front.2e418808.0.0.125f86b0980911eb8fed290f0a4dcd96
三、供应商确定
1.入围供应商可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的“网上服务市场”栏目中查询,查询时注意左上角地域设置为“温州市本级”(见下图)。
2.采购预算在50万元以下的,使用单位可以在入围供应商库中自行选择(直接议价方式);采购预算在50至400万元的,使用单位需在入围供应商库中选择至少三家供应商,由国资处进行竞价采购(二次竞价方式)。
四、采购流程
在资产与采购管理平台中发起采购申请流程,在申购明细页面中,将拟定的供应商填写到“详细参数”或“品牌型号”框中。完成采购审批(直接议价方式)或国资处完成竞价(二次竞价方式)后,使用单位通知供应商提供服务,并继续在资产与采购管理平台中完成后续流程。
五、其他说明
1.本通知公布之日起生效,公布之日(含)之前发生的采购业务,可按2020年度采购政策执行,业务发生日期以发票开具日期、销货清单开具日期、合同签订日期等为准。
2.入围清单之外的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将无法完成政府采购程序,也无法报销。
3.发票内容为印刷服务,且印刷品类型属于纸质印刷品的,如未执行政府集中采购,业务当事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业务咨询:计财处采购管理科,钟瑞(86599593、669198)。
计 财 处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