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箱 OA系统 English 温州大学 后台登录
温州大学商学院·金融学院,欢迎您! 
新闻中心
学生公告

关于做好商学院2020下半年发展对象确定和考察工作的通知

作者:点击:日期:2020-10-16

研究生党支部、本科学生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温州大学学生党员发展具体标准》(组发〔2015〕3号),为了有序开展商学院2020下半年发展对象确定和考察工作,现将通知如下:

1、研究生党支部、本科学生党支部对培养考察期满一年的入党积极分子采取查档案、民主测评、自我评定等途径,依据《温州大学学生党员发展具体标准》进行量化打分。

2、研究生党支部、本科学生党支部对于在支部中有突出表现的入党积极分子,可重点推荐,在汇总名单上标注。在10月26日前,学生党支部按要求填写《拟发展对象登记表》并发到邮箱2689275411@qq.com。

3、根据量化分数排名,以本科支部发展计划人数的一定比例确定人员,进入答辩环节。

4、研究生党支部、本科学生党支部在10月26日前组织答辩会。入党积极分子以PPT形式汇报过去一年培养考察期间,在政治思想、专业学习、学生工作、日常生活中的表现和成果,时间5—8分钟。汇报结束后,由支部正式党员进行投票,以支部发展计划人数的1:1.2比例确定拟发展对象并提交名单。

5、研究生党支部、本科学生党支部把拟发展对象名单汇总,上报到学院党委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

6、研究生党支部、本科学生党支部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审包括审查发展对象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的政治情况、与发展对象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通过查阅档案和其他相关材料、函调和外调,形成综合性政审意见。

7、拟发展对象参加校党校发展对象培训班。发展对象培训班时间暂定11月初,发展对象结业才能继续发展。

8、学院党委对拟发展对象进行入党前谈话,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根据发展计划数确定最终发展名单。

对以上发展对象确定和考察程序如有异议,请联系商学院学生科聂海燕老师。

电话:057786599353

中共温州大学商学院委员会

二0二0年十月十六日


本站版权归温州大学商学院金融学院所有 Copy right @ 2015 All Right Reserve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大学北校区商学楼 邮编:325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