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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告

关于申请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作者:点击:日期:2022-10-25

各位同学:

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温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等文件及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开展国家助学金申请工作。

一、申请对象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申请国家助学金的,要求家庭经济困难并且已经按规定程序认定。生活俭朴、学习勤奋,积极上进。

5.其他说明:已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但助学金应当优先给予未获得以上奖学金的学生,充分发挥助学金扶助困难学生的重要作用。已获得上述奖学金的学生,如符合申请条件,一般不再获得一档助学金,可以申请二档助学金,具体由班级评定小组根据班级困难学生人数、困难情况、助学金名额等实际情况进一步评议确认是否获得助学金。

(二)申请对象

申请认定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学生(具体名单附后)。

二、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分为两档,一档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4500元、二档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700元(具体金额以上级文件为准)。

三、资助名额分配

学校下达给本院的助学金名额为193人,其中一档42人、二档151人。商学院2022-2023学年申请困难认定的学生总人数为193人。学院根据本班符合条件的困难学生人数,确定分配名额。本年度助学金名额较少,部分同学将不能获得助学金。

四、申请程序

(一)学生提交申请表。学生填写《2022-2023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6),如实填写家庭经济收入情况,在申请理由中具体说明家庭经济困难的原因,本人在校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等。填写后需调整表格,一般不能超出一页(一面),如果超出1页,需双面打印。申请者将纸质版申请表于10月27日中午12:00前交给班级生活委员。如果能提供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材料,可以附在申请表后。

(二)班级评议。请各班自行做好安排,并在10月27日前由班主任指导组成班级评议小组,召开评议会议,详细审核申请者的材料,根据班级助学金名额,综合家庭困难情况、学生成绩、在校表现、勤劳节俭等方面情况,初步评出获得助学金的名单,并填写《班级评议记录表》,由评议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班主任审核签字后,在10月28日中午12:00前申请表与评议记录表交至学院A229办公室黄汉老师处。

注意事项:

1.如果评议小组成员是申请者,应当回避,由其他不是申请者的成员参与评议。评议小组人数应当在5人以上,人员组成应具有代表广泛性。

2.班级评议结束后,不得再与其他人谈论申请者的个人情况,注意尊重和保护学生的隐私

3.助学金名额有限,应当发给最需要的同学。资助认定类型相同的学生,还需要具体了解困难情况,以评议的方式讨论决定档次。

(三)学院审核和公示。审核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部门审核。

(四)学校部门审核。学校部门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将助学金发至学生本人的工行卡。请在学工系统中核对卡号,如果没有卡号请及时填写。

附件下载:

     各班助学金名额分配.xlsx

     班级评议记录表(助学金).docx

     附件6:2022-2023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

     2022-2023学年各班资助对象认定公示.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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