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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告

关于启动2017-2018-1学期我校与浙江师范大学和浙江万里学院交流生项目的通知

作者:点击:日期:2017-05-16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丰富我校学生的优秀校际学习资源,拓宽我校学生的学习渠道和机会,下学期我校将继续开展与浙江师范大学和浙江万里学院学生校际交流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拟招交流生的专业及其容量
我校将于近日分别向浙江师范大学和浙江万里学院提供2017-2018-1学期拟招交流生的专业和学生数,请各学院于下周四(518日)之前将拟招的专业及其容量汇总表(附件1)上报教务处学生学业中心。
二、选派交流生的相关事宜
1、交流学习时间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20179-20181月)
2、选派对象及人数
本次选派对象为:我校2016级本科生。两校拟接收的专业和人数具体见表1和表2
1 浙师大接收专业及人数
接收专业
人数
国际经济与贸易■▲
2
财务管理◎▲
化学◎
思想政治教育☆●○◇
3
教育技术学★☆●○
小学教育
应用心理学●◎
学前教育☆●
体育教育◆○
英语●○◇
数学与应用数学★●○◇
物理学☆●○
★为教育部综合改革试点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为省级优势专业、◆为省级新兴特色专业、■为省级国际化专业、○为省级重点专业、◎为省级重点建设专业、▲为校级国际化专业、◇为校级品牌专业、△为校级特色专业
 
2浙江万里学院接收专业及人数
接收专业
人数
专业建设情况
通信工程
3
省级“十二五”新兴特色专业
省级重点建设专业
信息与计算科学
3
省级重点建设专业
国际经济与贸易
3
省级重点建设专业
生物技术
3
国家特色专业
省级重点建设专业
省级“十二五”优势专业
市品牌专业
英语
3
省级重点建设专业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3
省级重点建设专业
3、交流学生的学籍与成绩管理
1)交流学生在获得接收学校入学资格后,按规定到接收学校报到,接收学校把交流学生编入相同或相近专业和年级学习。
2)对互换本科生两校互相承认学分,互相出具成绩单及学习证明,奖学金由学生所在学校负责评定。
3)学生在交流学习期间学籍保留,出访前到相关部门办理休学手续,交流学习结束后到相关部门办理复学手续。
4、交流学生的学费及其它费用
1)双方交换的本科生按各自学校规定标准在各自所在学校缴纳专业学费,按对方学校规定标准向对方学校缴纳学分学费和住宿费。
2)交流学生在接收学校所需加入的医疗保险、交通费、旅游费、餐费、生活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均由交流学生本人承担。
5、申请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德优良,无违规违纪记录。
2)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适应能力;
3)身心健康,能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4)交流期满后返回母校继续完成学业。
符合以上条件的2016级相应专业本科生可根据自身学习情况自愿报名,经所在学院确定推荐人选后报教务处审核。
6、申请材料
1)填写温州大学本科生校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
2)大学在校期间的成绩单;
3)身份证复印件;
4)个人所获证书、荣誉称号等复印件。
7、选拔程序及时间
1)学生征得家长同意后向所在学院报名,填写温州大学本科生校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表一式三份连同照片一起交学院。
2)学院根据学生报名情况,按专业遴选确定推荐人选和推荐排序,2017526前填写好温州大学赴浙江师范大学交流学生汇总表(见附件3)和温州大学赴浙江万里学院交流学生汇总表(见附件4)连同学生的申请表、照片各一份交教务处学生学业中心。(照片用于办理校园一卡通、第二校园学习证明等。电子照片要求:证件照,单张照片不超过100KB,JPG格式,以“专业+姓名”命名)
3)根据申请,教务处审核确定交流学生名单。                       
4)学院与拟派出学生签订交流培养协议书,并通知学生办理相关手续。
                 教务处
                  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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